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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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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1月8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日前,备受关注的福建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方案出台。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考分成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凡报考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并获得2017年我省相应专业类别《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校考。未取得2017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

  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高校(专业),考生只能参加该校在我省组织的校考,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高校组织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我省不予认可。拟报考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院校,考生应通过相关高校网站查询该校校考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并按其规定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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