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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1、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专业计划,视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增加计划,凡达到所在省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考生确保录龋2、按考生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其他志愿上线考生。3、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或艺术考生在该省其他院(系)取得的艺术专业成绩。4、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