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城市| 全国 北京上海广东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辽宁吉林黑龙江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 河南湖北湖南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广东广西海南
|
7x24小时咨询热线
0533-3681061
当前所在位置:东南>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录取。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若出现总分相同现象,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艺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