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到公安机关工作,须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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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到公安机关工作,须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